【工商時報╱記者饒榮華/台北報導】B4/證 券(傳產)─金融情報專輯 2007/09/12

經濟不景氣時,
若為了節流,
決定解除保險契約或不繳保費,
其實是將家庭的保障,
暴露在極大的危險中。
設想以一位年保費為三萬元、
購買五百萬元保障的保戶,
若為節省家庭支出而解約,
雖然存了三萬元,
一旦意外發生時,
家庭需要的絕非這省下的三萬元所能比擬。

若是短期資金調度有困難,
同時保單也已投保數年,
此時已累積了保單價值準備金,
建議可用「保單墊繳」或「保單借款」的方式,
暫時度過資金短絀期。

在保障不變下也可調整保單內容來降低所應繳保費。
符合核保條件的保戶,
可在保單週年日前後一個月內,
將所購買的儲蓄型壽險變更為終身壽險,
如此將可節省一筆保費支出。
但因為終身壽險與儲蓄型壽險分屬不同保險類型,
最明顯的是終身壽險並無滿期給付,
所以保戶在做變更前,
是先要了解不同險種的保障範圍才行。

受到經濟影響而財務吃緊的客戶,
不妨檢視家庭成員所擁有的保單,
如以一家四口均擁有保單的雙薪家庭而言,
家庭經濟支柱的保障,
其重要性便高過於仍在就學的子女保障。
如客戶經濟狀況實在不佳,非不得已時,
可以考慮辦理「減額繳清」或「展期定期保險」,
藉以維持一點保障的額度或延長保險期間。
要保人如果辦理這兩項措施後,
將不需要再繳保費,
但由於這兩項措施同屬不可回復的選擇,
一經選擇後,
保單均不能恢復原有狀態,
因此保戶在選擇時務必經過審慎思考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fen1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